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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9-10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本(109)年9-10月乾旱農業災害現金救助,自109年11月3日(星期二)至109年11月12(星期四)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現金救助作物青割玉米、硬質玉米,損失率需達20%以上,請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攜帶應附文件(如附表1),於上班時間08:00~12:00及13:00~17:00(例假日照常受理)至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辦理申報。

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七股區公所  農業及建設課

 06-7872611轉238、243、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