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時間:107年「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第1期作休耕、轉作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全國統一申報日期為107年1月2日至2月2日,可一次同時申報兩個期作,申報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5點(12點至13點中午停止作業)於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辦理,逾期不受理(例假日停止受理申報)。
二、辦理對象:
1.申領轉(契)作獎勵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83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
2.申領稻作直接給付:須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年任一年度當期作申報種稻(含曾參加小地主大專業農),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確實種稻者,惟種植再生稻者不得辦理。
三、申報方式:請攜帶下列證件辦理
(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二)申請人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與地政資料碰檔註記相符時,得免予檢附)。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者或租約到期皆須檢附耕作協議書、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所有權人蓋章)、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一個月內)辦理。
(三)申報種植牧草或青割玉米者,需附契作合約書及畜牧場登記證。申報原料甘蔗、契作大豆、契作芝麻者需附契作合約書。
如有問題請洽06-7872611轉238、263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