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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縣市鄉鎮農藥購買登記身分證字號統計資料,宣導農藥購買實名制

有鑑於民眾對於農產品安全日益重視,為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0年7月1日公告修正「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所定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應定期陳報資料之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新增登記農藥購買人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農民第一次購買農藥時可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提供農藥販賣業者核對農藥購買人身分等規定,並透過農藥購買紀錄佐證實耕者身分,讓農業政策更精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