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社會參與及社會融入,提供多樣性及教育性之社會參與模式,創造接納弱勢家庭的友善社會環境,以達避免社會排除之目的,特訂旨揭社會參與方案。二、旨揭方案補助109年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自7月起至12月止至本市觀光工廠、博物館、水庫風景區等寓教於樂之親子遊玩景點,補助相關門票費、停車場費及園內DIY手作費(同一家戶每月可申請一次,每人單日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50元整,實支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