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符合臺南市政府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申請慰助金經核准在案,申請建築物已自行修繕完成,且無下列情形之一:(一)經政府媒合簽約修繕。(二)經政府及公益團體拆除或修繕。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寫切結書提交至七股區公所。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七股區公所 06-7872611
申請人須符合臺南市政府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申請慰助金經核准在案,申請建築物已自行修繕完成,且無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政府媒合簽約修繕。
(二)經政府及公益團體拆除或修繕。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寫切結書提交至七股區公所。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
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七股區公所 06-787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