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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區義合中排(竹橋段)護岸及防汛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
公告日:103/11/18
[機關名稱]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標案名稱]七股區義合中排(竹橋段)護岸及防汛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標案案號]103087
[機關代碼]3.95.73
[單位名稱]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機關地址]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聯絡人]農業及建設課 郭先生
[聯絡電話](06)7872611分機249
[傳真號碼](06)7871793
[電子郵件信箱]cucub0100@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672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1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一年內本採購倘若有後續擴充,在勞務於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辦理議價會議。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原公告日]103/11/18
[更正公告日]103/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行購領者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前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行政課現購,每家最多可領三標每件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匯票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時間]103/11/25 08:30
[開標時間]103/11/25 09:10
[開標地點]臺南市七股區公所二樓簡報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簽約日起15個日曆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執業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且計劃主持人需有土木工程或水利技師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郵購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及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郵購、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每份52元以掛號郵寄本所行政課。(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將憑據號碼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2.標封廠商可自行準備,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電話:06-7872611傳真06-7871793地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時間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