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110年12月16日嘉監駕字 第1100317918號函辦理。
二、本(111)年度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補助資訊如下:
(一)補助名額:交通部全國共補助2萬名,臺南地區為1,400 名,另臺南市政府同意再增加臺南地區機車駕訓補助300 個名額。
(二)補助期間: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金額:每人補助1,300元。
(四)補助方式:於補助期間內參加駕訓班「普通重型機車訓練 班」之訓練,完成訓練課程,並順利考取駕照者。
(五)補助對象:年滿18歲不分國籍(持居留證須6個月以上效 期),且未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
三、為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訓練,嘉義區監理所另結合宏 佳騰、光陽等機車業者辦理購車優惠(禮券1000元至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