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29日富保業字第1130004866號函辦理暨農業部113年11月12日以農授金字第1137452661號公告。
二、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
(一) 保單類型:為溫度參數型保單,約定氣象觀測站測得氣溫低於攝氏10度以下(含10.0度)達10小時以上即啟動理賠。
(二) 承保地區:
1. 石斑魚: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2. 虱目魚: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3. 鱸魚: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4. 吳郭魚: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三) 保險期間:113年11月1日至114年3月15日止;因保單已於保險期間內,爰本年度銷售期間之保單生效日為富邦收件日後隔日起算第5日生效(以富邦產險收件章為憑),如收件日為11月15日,則保單自11月20日生效。
(四) 保險費率及保費:本年度調降旨揭各商品費率約5%,以
投保石斑魚(保額100萬元)自負額15%方案為例,費率調降為約14.85%(原費率為15.64%),總保費約為14.85萬元,各品項方案費率及保費如附件。
三、保險商品諮詢管道及聯繫電話:
(一) 富邦產險公司:吳其倫先生、(02)6636-7890轉58294。
(二) 農金保經公司:黃俞穎小姐、(02)2370-1855轉112。
四、養殖業者得依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經農漁會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保險費(補助投保漁民保險費三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9萬元、每戶上限新臺幣13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