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臺南市民您好:
感謝您來信提供寶貴的意見,有關您112年1月21日通報事項,經本所處理茲將辦理情形敬復如下:
一、狗不綁亂咬人案。
二、兹因未提供飼主實際地址及未繫繩後之情況,故無法函請相關單位妥處,倘飼主違反動物保護法可直接利用臺南市動物防疫處動物管制專線:06-2965945聯繫,將有專人立即協助處理,每年動保處有排定寵物狂犬病預防注射,將協同動保處人員,加強宣導飼主善盡管理責任。
三、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七股區公所農建課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6-7872611分機239)聯繫,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七股區公所 區長顏文穗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