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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0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召申請公告

民國110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0年緩召第4、5款」自109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09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資格人員請至區公所申請辦理。公告詳細內容於109年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請參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