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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一、受理對象: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但屬替代役體位、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或有緩徵或延期徵集事故者不得申請(但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1年5月6日前消滅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類別:一般資格(申請時無須提出專長資料)。

 

三、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1日(星期五)9時起至111年3月10日(星期四)17時止(若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決定一般替代役資格)。

 

四、逾額抽籤作業:

(一)抽籤時間:111年3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二)抽籤地點:內政部役政署第一辦公室2樓會議室(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五、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者,由主管機關依役男申請時間先後順序,至遲於111年5月下旬前分2梯次徵集入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