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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文化部113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收件,自112年8月21日起至10月4日止,歡迎踴躍申請。

文化部為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等,推動有助其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方案,爰推動本計畫。

本計畫要點及113年度徵件規劃,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二、執行期程及補助金額: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故需於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每案補助總經費最高以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

三、補助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文化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 訊網/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