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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臺南市政府辦理以工代賑作業要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府社助字第1090978737號令發布

修正「臺南市政府辦理以工代賑作業要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府社助字第1090978737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