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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及受 理申請公告

二、旨揭計畫係文化部為激勵青年因應文化、社會、環境及經濟等議題之挑戰,透過掌握在地知識,連結村落文化及社區營造與社群網絡,提出實踐公民文化行動力之實作計畫,期創造文化新生活價值,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此要點。
三、此計畫要點採競賽方式辦理,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年滿20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
(二)參賽計畫之執行期程:自核定日(預定109年12月)起至110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最少不得少於6個月)。

(三)評審面向:
1、問題的掌握度、內容具體可行及創新性。
2、在地知識及文化掌握度、社區參與機制(接地氣)。
3、個人成長及計畫主導性。
4、永續發展機制。
5、社會影響力。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此案採線上報名,請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上傳與寄送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09年8月27日中午12時至109年10月13日23時59分止。

四、要點及說明會活動相關訊息,詳見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官網(http://youthgo.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