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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開放受理申請國產雜糧特作集團產區設置案,請於110年3月31日前,將申辦案件資料送市府農業局

一、為輔導以契作契銷方式引導雜糧集團化經營,強化計畫生產、共同採購資材防治及統一分級制度,自即日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受理設置國產雜糧特作集團產區申請,惟為利初審評選作業,請於110年3月31日前,將申辦案件資料函送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

二、檢附上開說明一函及110年輔導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作業規範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