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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申請11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

一、參加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本市且通過認證者,可申請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如下: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新臺幣500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新臺幣1,000元;通過中高級認證,每名新臺幣2,000元。

二、請於合格證書寄發日起30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三、申請文件及相關獎勵措施,請參閱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四、其中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多梯次(一)及(二)獎勵金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3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敬請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