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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國民法官法正式上路

112年1月1日 #國民法官法 正式上路,特定刑事案件中將會隨機抽選國民擔任國民法官,和法官一起審理討論,開啟量刑的多元對話,讓審判的視角更多元。​

📍 國民法官選任資格​

☑ 年滿 23 歲​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 4 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