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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入公幼(含非營利幼兒 園、準公共幼兒園)相關訊息

一、辦理對象:於111學年度欲入公幼(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 共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 
二、申請時間: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至1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三、繳交資料:

(一)臺南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審查表 (附件2)

(二)鑑定安置摘要表(附件3)

(三)身心障礙證明相關文件。

(四)戶籍賸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紙本資料(不分區)一併寄送「永華特教中心」(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412734。
四、有任何疑慮,請電洽永華特教中心06-2412734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