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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社會救助及社會福利補助總清查工作開始辦理

1.辦理期間為:110年11月1日(一) 至 12月10日(五)。
2.通知單將於11月1日起陸續寄發,請民眾依通知單內容備妥文件,並於期限內辦理。
3.若本次下里收件時間您無法配合,請在12月10日前至公所洽里幹事或社會課辦理。
4.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總清查,由本所主動審查,民眾無須送件,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當事人。
5.為方便民眾就近送件,本所安排本次總清查下里收件時間地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