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服務農戶,特別至各里辦公處受理申報作業(篤加、西寮、頂山、鹽埕里請直接向公所申報),各里辦公處申報日期及時間如附表。
二、申報時請攜帶以下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或正反面影印本)
2.印章
3.申請人存褶(或影本)
4.申請人土地所有權狀(或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與地政資料碰檔註記相符時,得免予檢附)
三、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者或租約到期皆須檢附耕作協議書、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所有權人蓋章)、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一個月內)辦理。
四、相關問題可洽:
農糧署南區分署:06-2372161轉糧食產業課
七股區公所:06-7872611分機238、26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