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11年第2 期作起,放寬未具基期年資格之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種植硬質(或青割)玉米亦得申請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契作獎勵金。2.請有意種植農友於本市所訂補申報期間(6月15日至7月15日)至公所或農會申報本計畫,以充裕國產飼料用玉米供應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