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循環水養殖設施補助」有興趣之漁民朋友,111年10月31日前向農業局提出申請。

臺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111年補助漁民魚塭設置循環水養殖設施,「室外循環水養殖設施及工程」補助實際施作總價1/2,每戶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一百萬 ;「室內自動化循環水養殖系統設備及工程」補助實際施作總價1/2,每戶最高補助上限二百萬。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向市府農業局提出申請。

受理窗口農業局(電話:06-6326349)

申辦流程及資料,請依以下網址 :  https://agro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3984&s=7893698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