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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一、受理申請期間:至113年8月5日止

(一)平日上班: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

(二)假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

二、所需文件:

1.身分證

2.印章

3.農漁會或由郵局存摺

4.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

5.休耕轉契作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