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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申報作業期程。

(一)補申報日期11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補申報第1日適逢假日,於次一上班日6月17日受理)每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12點至13點中午停止作業)於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辦理,逾期不受理(例假日停止受理申報)。
(二)為服務農戶,尚未辦理二期作物之農民,將提供部分里辦公處受理補申報作業,詳細申報日期及時間以里幹事廣播為主。
(三)申報注意事項:
倘土地資料或農戶未異動,請攜帶申請人印章及前一年度轉作收執聯辦理,若資料異動請攜帶以下證件辦理:
1.申請人身分證
2.申請人印章
3.申請人之存摺
4.申請人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者或租約到期皆須檢附耕作協議書、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所有權人蓋章)、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一個月內)辦理。
(四)注意事項:
1.申報種植青割玉米、牧草、非基改大豆(黃、黑)、原料甘蔗及綠豆等契作戰略作物者,需附契作合約書及印章,可委託契作業者或他人統一於申報期限內繳交至本所農建課,逾期未補件者,視同不合格案件,不予獎勵。
2.申請人應就耕作期間、耕作項目及面積核實申報,實際種植情形與申報內容不符時,應於原申報之耕作期間開始前更正,且變更後耕作期間之起始日須晚於變更日;耕作期間開始後,不受理變更申報。
3.未具基期年資格之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申報種植硬質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高粱,亦可領取本計畫獎勵金。請有意申報種植硬質玉米農戶於上述期間內於本所登記再至農會推廣部辦理,另契作青割玉米、牧草,高粱,請於上班時間攜帶契約書及印章至本所農建課辦理。
113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問題:  
農糧署南區分署:06-2372161轉糧食產業課
七股區公所:06-7872611轉183.18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