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補助對象: (一)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25歲以下就讀高中職以上(含高中職、五專生、二專生、大學生及研究生),不含空大、大學以上進修學校、在職專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二)需符合每一學年度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皆達70分以上之日間部在校生,並為避免資源重複浪費,以當學年度未領有本府教育局辦理「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或本局辦理「脫貧自立計畫-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成績優異獎助學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