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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弱勢群族投保「微型保險」者,若有不同意納保者,請填寫自願放棄投保微型保險切結書。

一、為落實照顧臺南市經濟弱勢民眾,社會局結合金融保險公司及慈善單位共同合作推動「微型團體傷害保險」,以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之不足,協助建構健全之社會安全網。

二、七股區內具福利身份之民眾(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特定15歲至45歲輕、中度身心障礙)符合保險公司納保資格者,如果有不同意納保者,請填寫自願放棄投保微型保險切結書(如附件)後送社會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