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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七股區公所「113年度第1次標售報廢電話系統一批」

財物變賣公告

[標案案號]113024

[財物名稱]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113年度第1次標售報廢電話系統一批」

機關名稱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機關代碼
機關地址 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標案案號:113024 公告次數:第1次
是否刊登公報 否 公告日期: 113年3月29 日 
財物名稱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113年度第1次標售報廢電話系統一批」 聯絡人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 ying0616@mail.tainan.gov.tw 聯絡電話 (06)7872611 分機216
截止投標 : 113年4月11日上午8時30分。
開標時間 : 113年4月11日上午9時30分。
開標地點 七股區公所二樓簡報室

投標資格摘要:凡經政府登記立案舊貨買賣商或廢棄物清除許可之廢棄物回收商或電信設備安裝、器材批發相關行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標者: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索取。
2.網路領標者:請自七股區公所網站-公開資訊-招標資訊下載 (https://cigu.tainan.gov.tw/News.aspx?n=6354&sms=10606)。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時掛號郵寄(七股郵政第九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保證金額度 元,以現金或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農會或漁會之劃線支票(指以上列金融機構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匯票繳納

變賣標的所在地 本所大倉庫。

現場查看時間:投標截止前之辦公時間 (09:00至11:00、14:00至16:00) 洽本所安排查看(電話:06-7872611分機216陳小姐),其餘時間恕不辦理。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底價金額 :新台幣捌仟元整。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2.出售之廢品以現場為準,廢品之提領載運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負責,並應於得標日起5日內辦理繳款,並於交付標的物之日起5日內將廢品全數清運完畢。(得標廠商於報廢品領迄後,無殘值報廢品,得標者應免費清運處理)
3.本案採總價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高於底價之最高價者為得標廠商,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得標人放棄得標者,沒收已繳納之保證金。
4.決標後,得標廠商應逕向本所洽領繳款書,並於通知期限內一次繳清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逾期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本所除沒收已繳納之保證金外,應通知次得標人於限期內按最高標價一次繳清價款承購。
5. 本所對於本次廢品變賣標的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得標廠商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廢品。
6.得標廠商於拆卸、搬運設備時應事先作好防範措施,並依照相關法令辦理,如有公(工)安意外發生時,由得標廠商負相關法律責任,本所或第三人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7.本批廢品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者負相關法 律責任
8.若因故如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暨開標。
9.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行政課電話:06-7872611分機220,傳真:06-7871793,住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12.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其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