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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請育兒津貼,請問應具備哪些條件?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而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應檢附下列資料
1.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2.兒童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戶籍謄本。
3.申請人或兒童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
4.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2、3名以上子女,請主動檢附前第1、2名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文件,方便查調比對。
5.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