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填寫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相關資料(本所官網可下載),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申請: 1. 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3. 申請土地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者,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出具之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五款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