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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自113年1月9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實施對象。

(一)實施時間:113年1月9日起。

(二)接種單位: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uBjT-ylbgiDC_IIoT1vOlg?typeid=9

(三)接種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64歲原住民。

(四)接種原則: 
1、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64歲原住民,公費提供 1劑PPV23。 

2、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64歲原住民,依下列原則接種:
(1)曾僅接種PPV23者,與前1劑PPV23間隔至少5年,公費提供1劑PPV23。【倘屆臨65歲建議於年滿65歲時 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以達 接種保護效益】
(2)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 /15)者,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公費提供 1劑PPV23。 
(3)曾接種PCV13/15及PPV23者,已完成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PPV23。

請符合資格之族人攜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配合接種單位執行接種作業前核對民眾接種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