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輔導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 補助作業要點」業經本府113年5月15日府民宗字第 1130692859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檢附旨揭要點(含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