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為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區之魚塭養殖、牡蠣養殖等全品項。二、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7月29日至8月7日止。(一) 平日上班: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二) 假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三、所需文件:1.申請人印章(私章)。2.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雙面)(影本)。3.水利建造物許可書(或水權證明)影本。4.本年度5月放養量申報書影本。5.申請人身分證影本。6.存摺影本。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為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區之魚塭養殖、牡蠣養殖等全品項。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7月29日至8月7日止。(一) 平日上班: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二) 假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
三、所需文件:1.申請人印章(私章)。2.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雙面)(影本)。3.水利建造物許可書(或水權證明)影本。4.本年度5月放養量申報書影本。5.申請人身分證影本。6.存摺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