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為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先洽居住所在地里幹事)
不符淹水救助範圍:車庫、倉庫、騎樓、1樓純為出租營業空間都不符
二、應備文件:
1.淹水救助申請表暨勘查表
2.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3.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的照片2張
4.存摺封面影本
5.未設籍或非戶長者:除上述資料外,請另檢附戶長委託書,及實際居住證明(如租賃契約影本(請蓋私章)或里長證明)
三、請務必先針對屋內積水最深的區域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拍照存證方法如下:請拍攝住戶拿著直尺,從室內地板量起,並清楚指認淹水高度的相片2張,須有看得出尺上刻度之照片
四、補助金額說明:
1.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台南市府加碼至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3.5萬元。
◆若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中央再加發1萬元,共計4.5萬元。
2.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戶,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
◆若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計1.5萬元。須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3.淹水未達20公分的住戶需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中央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