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3年8月14日海保生字第113000826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在地社區、民間團體、學校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辦理旨揭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共同促進永續發展願景,達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生態環境之目標。
三、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財)團法人、學校、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申請期限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oca.gov.tw/ch/index.jsp)。